诚信指数 30
一站通留言 客户留言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收藏此网站 发送消息
联创首页
企业介绍
供应信息
企业新闻
资质荣誉
企业名片
客户留言
产品资料
search 搜索网站中其它产品:
西安化粪池
西安广告牌
您现在的位置:西安市阎良区新兴永固建安队 > 企业新闻
 
企业新闻
西安房屋拆迁教你怎样合理合法获得更多的拆迁补偿
发布日期:2012-08-10

西安房屋拆迁教你怎样合理合法获得更多的拆迁补偿

公告拆迁期间谈话技巧
        当拆迁公告颁布后,拆迁人的工作人员约被拆迁人洽谈拆迁协议时,如果被拆迁人的合法要求(如要求产权调换)被拒绝,被拆迁人应依法提出合理主张、耐心与其洽商,说话要和气,切不可激化矛盾,更不可说没有多少钱我不搬家这类的话。

精心设计行政诉讼中止行政裁决
         在拆迁人声称要裁决或刚刚通知被拆迁户参加裁决会时(提出裁决申请到裁决书下达一般为一个月),被拆迁户一人或数人可到基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般而言,在拆迁范围内未走一半人时或拆迁公告刚下两个月前不宜过早提起该诉讼,通过诉讼把拆迁人拖入泥潭,使其迟迟拿不到行政裁决,没有行政裁决,拆迁人根本无法实施合法的强拆,这叫釜底抽薪!
诉讼期间无权裁决
        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12条第2项的规定,如果被拆迁人提起告拆迁许可证的诉讼,拆迁行政裁决应当中止进行,这样就不会发生其后的合法的行政强拆或司法强拆了,这种状况对被拆迁户来说是非常有利的。

诉讼期间作出裁决的后果
        如果在诉拆迁许可证一案二审未结案的情况下,拆迁主管部门仍然违法作出裁决,被拆迁人申诉到法院,该裁决肯定会被判决违法无效!依该违法无效的裁决而形成的后续司法或行政强拆裁判或决定统统违法无效,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赔偿。

法院受理后及时启动第二个行政诉讼
        法院受理后,即使被拆迁人理由十分充分。绝大多数法院会在最短时间内判决原告败诉。此时要在个案子判决前,及时设计第二个诉讼,咱们的目的就是要:拖时间! 要求中止个行政诉讼,继续采用合法的手段延长个行政诉讼案件的时间
        1、被拆迁人可在个案件一审判决下达的前或后时间内(不可超过二审判决书下达的时间),针对阅卷时了解到的被告所提交的证据所存在的问题,又提起第二个行政诉讼。
        2、法院受理了第二个案件后,原告应持第二个案件的受理通知书,主动向个案件的法庭提交书面的中止诉讼申请书,请求法庭根据法院《关于执行行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1条第6项的规定,中止案的诉讼,法院如不中止仍作出判决,将该判决申诉到北京法必被撤销!记住:个案件中止的时间越长对被拆迁户越有利。因为拆迁人等不及,就只能自己提高补偿标准。

案件办理与诉讼费用
        当然如何办理以上案件,是否需要请内行人或律师代理,这要视被拆迁户的各方面综合情况而定,以上诉讼一人提起是一案,几十人或上百人由于诉讼请求都是共同的,也只算一案,一个案件法院只收诉讼费50元。但不服拆迁裁决的案件,一户是一案,不能并案审理。

遭强拆的事后补救
        如果有的被拆迁户的房屋在诉拆迁裁决一案中已被法院先予执行强拆了,并且诉拆迁裁决一案的二审判决已经生效,事后补救的方法是:
        1、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拆迁许可证,如果万一碰到个清官将违法的拆迁许可证给撤销了,依拆迁许可证而发生的拆迁裁决和法院的强拆统统要被撤销,实行执行回转。
        2、同时可将诉讼中了解到的拆迁人提交的有关拆迁申请资料的违法性,通过信访途径进行投诉。
        3、将拆迁裁决一案申诉到法。
先予执行拆除了房屋,只是判前保障日后执行的一种措施,并不意味着被拆迁人已败诉,在该案未结案之前,要求撤销拆迁许可证案的提起,大大增强了被拆迁人推翻(即撤销)拆迁裁决书的力度,因为法院如果要认定拆迁裁决合法,必然要求拆迁裁决的基础条件――拆迁许可证也要合法,如果出现拆迁许可证被撤销的结果,拆迁裁决必然会被撤销;

 

免责声明:本商铺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一比多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友情提醒:为保障您的利益,降低您的风险,建议优先选择商机宝付费会员的产品和服务。


西安市阎良区新兴永固建安队   地址:西安市阎良区新兴街道办屈家村万西组   邮政编码:710000
联系人:王经理   400电话:400-035-0815   电话:029-87627100   手机:15387627100   
技术支持:一比多  |  免责声明 | 隐私声明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070060     网站Icp备案号:沪ICP备05000175号
<%---站点编号 ----%> <%---页面编号 ----%> <%---页面参数1 ----%> <%---页面参数2----%> <%---页面参数3 ----%>